半岛综合体育合同约定房屋面积145.13㎡,不动产登记信息却显示142.6㎡,那么面积差额能退吗?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者房屋差价款及相应利息。
卫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面积为145.13㎡,合同总金额55万余元。
今年3月28日,卫某某在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后才得知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房屋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居然相差2.53㎡,面积差额价款9600余元。得知相关法规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后,卫某某与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退差额款,但始终未达成一致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于是,卫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退回房屋差价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
受理该案后,法院认为卫某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故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约定期限内,向原告卫某某退还房屋差价款及相应利息。
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时,本质上购买的是房屋的实际使用空间,房屋面积的缩水会影响买受人对房屋舒适性和使用功能的期待性。因此在购买商品房时,一旦发现所购买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面积差,应注意及时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依合同约定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