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综合体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近日出台、延续了一批税费优惠政策,多项政策执行至2027年,一起来看!
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布。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尔自治区。
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半岛综合体育、公司分立、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免征契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破产,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半岛综合体育。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公布。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为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详细阅读”)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政策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2027年12月31日前,针对不同的出版物,分别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50%先征后退的政策半岛综合体育。
2027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税品种清单见“详细阅读”)。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半岛综合体育。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公司取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公司取得的农户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金融机构农户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本政策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三条规定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半岛综合体育。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继续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继续支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现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点击“详细阅读”查看)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