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商品房认购半岛综合体育定金的十大误区(上)
发布时间:2024-02-06 12:33:51

  半岛综合体育我们律师团队十多年来在日常接待法律咨询过程中接触了大量关于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咨询,特别是最近几年在全国各地处理各类型的退商品房认购定金案件,全程追踪、了解或者直接参与处理了全国各地数以万计的,形形的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案例。从这些鲜活的事例中,我们总结了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十大误区,供有退认购定金需求的商品房消费者参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善于从别人的经验和教训中学习,才能少走弯路,顺利通往成功的彼岸。

  出现纠纷,面临损失,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心理认知反应。正确看待自己面临的问题,对自己面临的对手有清醒理性的认知和分析,是成功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1、畏难情绪,过分夸大开发商的所谓实力和强大的法务团队,自认倒霉,试图说服自己放弃认购定金,不相信专业退房律师团队能够帮自己维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何况在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没有任何公司可以享受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是央企、地方国企,还是大型民企、地方民企,都要受法律的约束和国家监管。商品房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不是比谁财大气粗,而是比谁有理。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出现商品房认购纠纷,需要退认购定金,要相信懂理懂法,通晓社会人情世故,精通社会纠纷处理的专业退房律师团队可以有效地帮到你。

  2、轻敌心态,心存侥幸,幻想通过自己和开发商的销售、领导诉诉苦,求求情,耍耍泼就能让开发商退认购定金。

  有些商品房消费者交了认购定金后,有无知者无畏的反应。他们把这种纠纷当成私人之间的小事,以为可以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轻易解决,好说不退,他们就耍泼,闹事,报警,以为开发商会息事宁人退认购定金。这些消费者完全无视开发商决策者的心理活动规律和公司运作规则,对认购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缺乏基本的认知,把开发商当路边摆摊开店的小商小贩。跟开发商打交道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让开发商理屈词穷,自觉心虚理亏并且感受到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的威慑力,否则很难让开发商的决策者把收到的认购定金退回来。

  跟开发商签了认购合同,交了认购定金,要从开发商手里拿回认购定金,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够自行妥善处理好的。俗话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想最大限度高效成功解决问题,当然是要找处理该类问题的行家里手来帮忙。找对专业靠谱的帮助者,就往往能办出理想靠谱的结果来。

  3、不了解律师也是“术业有专攻”,咨询或者委托的律师对退商品房认购定金问题并不专业,难免被误导甚至被耽误事。

  律师虽然都是有法律职业资格,通读了各种法律法规,但是并不能做到精通各种法律法规,更不能做到擅长解决各类型的法律纠纷。即使是所谓的房产专业律师,很多也没有深入钻研并且成功实践过各种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案例。如果咨询到并不专业的律师,就会产生“问道于盲”的后果。很多人反馈说某某律师说认购定金不好退,退不了,你们为什么说可以退,就是这个原因。有些律师不管自己心里有没有底,想当然接受委托去试试,除非吉星高照,歪打正着,绝大多数时候是要无功而返的。

  4、不了解网上各种“退定公司”、“退定法务”的江湖套路,要么饮鸩止渴,给自己留下后患半岛综合体育,要么被耽误事,要么再被套路一次,雪上加霜。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有朝一日能觉醒,物是人非两头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套路。近些年网上冒出的各种“退定公司”、“退定法务”能够滋生,自有滋生他们的土壤。他们能够长期生存,自然有他们的生存法则。

  正如前面所述,人民群众对专业靠谱的退认购定金法律服务有迫切的期待,但是正牌的律师队伍似乎长期以来一直不能充分满足这种期待。他们要么不屑于从事这一块普遍涉案金额很小的细分法律服务领域,要么找不到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创造价值,并且实现自己利益诉求的双赢路径,要么根本就不懂怎么处理好这类纠纷,无从下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民间偏方,江湖游医就粉墨登场,应运而生了。我们曾经在广东某县城的公安局办公大楼附近看到一个摆满坛坛罐罐的小店,店主在店门口用十分醒目的黑体毛笔字列出了数十种癌症的名称,再顶部再加上二个特大的“专治”二字。此画面因为太过荒诞喜感半岛综合体育,让我们印象深刻。

  这些人普遍是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但是他们有一些社会经验和实践经验,有些时候也能够解决问题。但是跟他们打交道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做一些心理准备,以免事后失望太大。

  (1)对“退定公司”、“退定法务”承诺的办理效果要有警惕,保证能退,那保证就是哄你上钩,拿你的案件试一下运气或者心怀鬼胎,别有用心。

  (2)对“退定公司”、“退定法务”承诺的办理期限要有警惕,一个月包退,二个月包退,都是有违社会科学规律的。退认购定金都有一个过程,欲速则不达,轻诺必寡信,还是先钩住你试试运气甚至别用用心的套路。

  (3)对“退定公司”、“退定法务”所说的办案方法要有警惕,什么找关系,都是很老套的套路了。做假病历卖惨,那可是违法犯罪,也可能涉嫌诈骗,有些人通过这种方法退定金,事后被“退定法务”敲诈恐吓,被开发商销售报复。

  (4)对“退定公司”、“退定法务”的从业人员要有警惕,这些从业人员大多身份不明,流动性大,普遍是没有法律职业资格,也没有法学专业文凭,正规的法律素养往往是比较欠缺的,最可怕的是还缺乏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监管,纯属社会人员,良莠不齐。不像执业律师或者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司法部门都有备案监管,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不可相提并论。不要说处理问题的能力,能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正经服务,都完全靠个人觉悟和修行。有些“退定法务”自学成才,跟开发商讲道理,讲法律,通过举报投诉纠缠开发商来解决问题,因为不够专业,所以成功率并不高。

  (5)还有一些人反映,有些“退定公司”、“退定法务”签了所谓的委托合同后,没有可视的服务内容,也不见有服务投入,对处理方法、思路三缄其口,顾左右而言他,甚至经常性失联,迟迟没有进展,消费者按捺不住提出异议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后,他们马上跳出来要所谓的违约金,各种恐吓骚扰,并且发函以起诉相威胁。这就真是“”才出虎穴,又入狼坑”的悲剧了。这种威胁其实大可不必理会,毕竟法官是能甄别谁是李逵,谁是李鬼的,上不了台面的事,岂能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

  5、有些商品房消费者不选择律师,也不相信“退定公司”,他们愿意走捷径,自己去找销售或者主管勾兑,找各种私人关系或者政府官员去联系开发商的领导疏通,找媒体记者曝光,这些其实都是靠不住,经不起推敲,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1)销售或者主管在房地产市场形势大好,销售火爆的时期半岛综合体育,操作退认购定金是不难的,毕竟开发商财大气粗,房子也不愁卖,销售或者主管申请上去很容易就批下来。但是今非昔比了,现在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颠倒过来了,房子并不好卖,开发商的开支审批流程和财务审计流程十分严格。在缺钱的开发商眼里,几万元定金都不能轻易放过。很多消费者反馈销售或者主管的申请被驳回,审批不通过,这本就是销售做做样子的缓兵之计或者碰碰运气的尝试之举,怎么能靠得住?

  (2)有些消费者很相信关系的力量,但从不去推敲关系是怎么有效运作起来的。一切的关系都是利益的相互交换,找私人关系或者政府官员去退认购定金,你打算用什么利益去跟你的关系人员或者开发商交换呢?开发商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政府官员的面子也不是随便给的。求开发商退款就是让开发商出血,而且还让开发商的买卖做不成,这种拆台的事和买房找开发商打招呼要个优惠折扣相比,难堪的多了。

  (3)毋庸置疑,媒体记者有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但是商品房认购纠纷属于私人民事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半岛综合体育,媒体记者是很难介入的。要是“公器私用”,有偏向性地进行施压揭短报道,还可能招惹开发商的反击报复,事情反而搞复杂了。返回搜狐半岛综合体育,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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